1.毕业学生的档案转递:人事档案室根据就业信息打印转递档案材料通知单和转递档案地址,并通过机要及时转递;对于未建立机要关系的学生就业单位,请用人单位指派专人取走,取档时必须携带用人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如遇特殊情况档案馆可派专人投送。 2.申请退学和开除学籍的学生档案:由本科生工作处或研究生院在学生本人办理完离校手续后书面通知档案馆其档案转递地址,档案馆按照规定通过机要及时转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