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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档案馆人事档案室总览


一、人事档案室介绍

    1、人事档案室的主要职责

  • 学生(人事)档案的监督、检查与指导;

  • 学生(人事)档案规章制度建设及人员的培训;

  • 学生(人事)档案信息的整合;

  • 接待校内外各单位因公合法、合规范围内的查档与咨询;

  • 学生(人事)档案的收转、整理与保管利用;

  • 开具公证所需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 在读学生非本校就读期间成绩复印(仅限一份);

  • 遗留未派遣的学生(人事)档案管理;

  • 去世教职工人事档案接收;

  • 去世教职工人事档案日常管理。



     2、岗位设置及办公电话



岗位类别
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

批量数据处理,统筹、协调科室工作

叶老师

58802284

本科生人事档案 于老师 58802284
研究生人事档案

陈老师

徐老师(外校随任)

58807266

去世教职工人事档案 赵老师 58807284





二、人事档案室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
 
   *周五下午为馆内学习时间,无特殊情况不接待对外办公



   



三、人事档案利用


    1.组织利用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一般仅提供组织因公查阅服务,除复印成绩、开具公证所需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外,不开放个人查阅服务,不接待因为个人需求(如填写履历等)产生的查档或核实档案信息的请求。以下各类介绍信均为因公使用,请学生勿自行下载使用。校外纪检、公安、国安部门查档需经过校内对口部门对接并审批。


>>  查阅学生人事档案,请下载“查阅学生档案介绍信”,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内容,由主管学生人事档案的老师或是分党委副书记(机关部门副职)签字。

>>  查阅教工(已故)人事档案,必须是学部院系分党委(机关部门)领导批准的主管相关事务的教职工到馆查阅。请下载“查阅(已故)教工档案介绍信”,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内容,由分党委(副)书记(机关部门正副职)签字。


     温馨提示:按阅档规范要求,查阅人事档案,一般要求两位党员。




       2.个人利用人事档案

       *在读学生复印非本校获得的成绩:凭学生证、卡,从人事档案中获取本人在其它院校获取的成绩单。

       *公证证明:凭教工(学生)学生证、卡,开具本人的相关公正证明信(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四、人事档案分类

1、本科生入学材料类别


2、本科生毕业材料类别






3、硕士生入学材料类别



4、硕士生毕业材料类别






5、博士生入学材料类别



6、博士生毕业材料类别







7、
干部(教职工)档案包括材料类目











五、人事档案概述(点击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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