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事档案查阅:
人事档案一般仅提供组织因公查阅服务,除复印成绩、开具公证所需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外,不开放个人查阅服务,不接待因为个人需求(如填写履历等)产生的查档或核实档案信息的请求。以下各类介绍信均为因公使用,请学生勿自行下载使用。
>> 查阅学生人事档案,请下载“查阅学生档案介绍信”,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内容,由主管学生人事档案的老师或是分党委副书记(机关部门副职)签字。
>> 查阅教工(已故)人事档案,必须是学部院系分党委(机关部门)领导批准的主管相关事务的教职工到馆查阅。请下载“查阅(已故)教工档案介绍信”,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内容,由分党委(副)书记(机关部门正副职)签字。
温馨提示:按阅档规范要求,查阅人事档案,一般要求两位党员。
二、借出人事档案材料:
除党员发展或转正需要借出入党积极分子或党员材料之外,人事档案材料一旦进馆,其他材料均不可借出。
借出材料请下载“借出档案材料介绍信”。
三、移交人事档案材料:
>> 任何后形成或补充的人事档案材料,均需通过学部院系分党委相关负责老师(机关部门相关负责人)审核之后,再由学部院系(机关部门)向档案馆移交。档案馆不直接接收教工或学生个人提交的任何档案材料。
>>归档过程必须由两人(学院移交材料人员和档案馆相关人员)一起完成入袋,确保准确无误。
>>材料移交介绍信(清单)一式两份,档案馆和移交单位(学部院系)各留存一份。
移交材料请下载“移交零散档案材料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