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派遣的同学,因就业意向变动,申请改派,需把就业通知书(白色联)交回学校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重新办理毕业派遣。取就业通知书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就业通知书在学部院系,还未随毕业材料移交学生人事档案室
学部院系负责学生档案工作的老师在核实情况后,可以取出就业通知书交毕业生,同时要求该生必须到档案馆学生人事档案室申请“缓发档案”。否则,即使该生的学生人事档案中无就业通知书,仍可能按原毕业数据派发。
第二种情况:就业通知书已经移交到学生人事档案室
毕业生持解约证明或向学校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提交的改派申请书,来人事档案室取出就业通知书,同时申请“缓发档案”。
第三种情况:学生人事档案已经派发,因改派确实须将档案退回的
(1)二分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如改派到非生源地就业(主要是在京就业),经学校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和学生人事档案室同意,可以把已发出的学生人事档案退回档案馆,学生人事档案室取出就业通知书交给学生。
(2)签三方协议就业派遣的同学,如需改派退档,要有解约证明或向学校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提交的改派申请书。
学生改派完成后,须按规定到档案馆办理转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