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事档案(含在职研究生学籍档案)仍在学校的双证研究生及统招统分全日制本科生,均需按此流程办理转档手续。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联合发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2021〕112号)第六条规定“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规定中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包含“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等七类。因此,毕业、退学后暂未就业或从事自由职业的学生人事档案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该转至经授权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若档案继续遗留学校,将无法开具各类证明(可能直接影响报考及录用,包括赴港工作和落户),无法满足毕业生后续就业与落户、职称评定、工龄确认与社会养老保险办理等需求,同时会形成断档期,这期间的任何经历或材料都无法归档,也无法计入本人工作经历,影响后期调动、升迁。
为保障后期档案利用权益,避免不利影响,请同学尽快联系、落实档案接收机构,按照以下流程办理转档手续。
一、转档流程
1.今年6月-12月毕业生
直接在就业派遣系统(http://career.bnu.edu.cn/ )完成签约和档案手续办理。档案信息经学院和学校就业中心审核通过后即可, 无需再扫码填写转档确认信息,后期我们将直接根据就业系统提交的转档确认信息转递毕业生档案。
*出国(境)留学的同学,若选择将档案存放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请务必先按照留服中心网站要求提前申请调档通知单,且需将调档通知单纸质版交至档案馆。
2.非今年6月-12月毕业生 退学学生
第一步:十年内毕业的同学,请按照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登录就业派遣系统(http://career.bnu.edu.cn/ )完成档案手续办理,并将已通过学校审核的档案信息截图保存。
就业派遣系统登录相关问题请联系电话:58802095/58807665。
就业派遣系统档案信息截图 示例
第二步:就业派遣系统毕业去向登记通过学校审核后,请扫描以下二维码提交转档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档案信息(务必带有学号姓名,且学校审批完成)截图 。
*毕业超过10年的同学及退学同学 无需填写就业派遣系统,略过第一步,直接第二步扫码填写信息,上传调档函或退学转档通知单照片即可。
请同学务必在就业系统认真完成相关信息填写并确认,一旦错填可能错发档案,甚至造成档案遗失。档案一旦转出,将不能再退回北京师范大学,后期若有解聘或离职等情况,自行与单位协商解决档案后续流转。
二、档案派发时间
1.集中派遣:今年夏季毕业生档案须待毕业材料齐备后陆续集中派发(7月上旬前后)。
2.学期中:正常上班时间每周四派发。
3.寒假期间档案容易遗失,一般不安排派发档案。
三、档案派发信息查询
档案派发渠道:邮政EMS学生档案专用通道。
发档查询:
1.微信查询:关注北京师范大学微信企业号可查询档案派发信息,首次关注需身份验证,验证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遇到X向前移一位,关注并验证成功后点击进入档案馆-->“档案查询”栏目中的“发档查询”。
2.网页查询:具体参见档案馆网站“发档查询”。
温馨提示:请同学们务必于毕业前关注北师大微信企业号并进入档案馆-->"档案查询"栏目中的“发档查询”通过身份验证,否则毕业离校后将无法验证,查询不了发档情况。
*档案派发后请同学自行按照上述提示查询跟踪并确认存档。
档案馆学生档案联系电话:58802284/58807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