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师范大学档案馆人事档案室(以下简称人事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本校的教职工及学生档案,负责教职工及学生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利用和转递工作; 2、教职工人事档案行政管理权同时归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及所在单位分党委; 3、学生人事档案行政管理权同时归学校本科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及学生所在学部、院系所的分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