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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档案遗留在校的有关说明


 

       同学毕业离校,需尽快将档案转(请参看“学生转档(线上)自助服务流程”)至工作单位或正式的存档机构(如户口原籍人才中心等),以便后期利用。

       同学毕业后未办理转档,将档案遗留在学校,我们只能保证档案材料不遗失,但不是同学档案应该落实的正式存档机构,将对档案利用造成不便,无法出具存档证明,同时会造成断档期,这期间的任何经历或材料都无法归档,也无法计入本人工作经历,影响后期的就业、升迁等审查。国务院办公厅和教育部均发文,2023年1月1日起取消报到证,因此也无改派一说,档案长时间遗留在校更是有害无益。

      

       同学可通过北京师范大学微信企业号(若在校期间未关注并成功认证,毕业后将无法通过认证),进入档案馆--“档案查询”栏目中的“发档查询”查询档案派发情况,若显示“暂无发档信息”即表示档案未派发,仍遗留在校,档案号为学生学号。若无法微信查询,可电话(58802284、58807266)咨询。

 

           *在校生学生身份在学部院系,若用人单位需要存档相关证明,请联系学部院系出具,说明在校生,什么时间即将毕业,档案统一存放学校即可。

 

 

已毕业档案遗留在校学生就业单位需要档案在校证明,请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档案遗留在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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